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销售总部位于俄罗斯。分析办公室位于香港。
我们的代理分布在中国、阿联酋、美国、土耳其等国家 — 这使我们能够用合作伙伴和客户的语言、在他们的时区并结合当地特点进行沟通。
这里汇集了管理层、分析师、律师和网络协调员。所有工作流程、战略决策和质量控制均在莫斯科进行。
中国、阿联酋和土耳其公民可以依法在俄罗斯持有企业和不动产,获取并汇回收入。所有业务均受俄罗斯联邦法律管辖。
外国投资者在俄罗斯联邦境内对资产享有完全的占有、使用和处置权
《俄罗斯联邦外国投资法》保障外国投资者的权利、利益和财产获得平等保护,所享待遇不低于俄罗斯本国法人。
外国公民有权取得土地、建筑物、构筑物及其他不动产的所有权。权利登记由俄罗斯联邦登记署无限制办理。
外国创办人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,作为唯一所有人或参与人,份额与股份归其所有。
货币调控法允许外国投资者以卢布或外币获得投资收益,并无限制地将资金汇往境外。
含有外国资本的法人收入按20%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。股息税为15%,可适用俄罗斯与居住国之间的双重税收协定。
反洗钱法要求开展尽职调查,但不限制合法投资活动。遵守规范可确保交易安全。
双边投资基金 · 双重税收协定有效
免签证制度 · 直接投资
双重税收协定已批准 · 简化制度
我们的合作律师事务所专精于涉外资本交易,将协助您构建最优的持有结构并兼顾税收协定。